5月16日下午,洛宁县人民法院专题学习了市委、市中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部署精神。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建春主持,班子成员、党总支及各支部书记、中层正副职参加了学习。
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海潮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洛阳市中院和洛宁县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毛泽东67年前讲话”。并从“两学一做”活动的背景由来、学习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就该院下一步如何扎实有效推进院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进行部署安排。
陈建春院长要求:一是全体党员干警要高度重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开展“两学一做”的重要意义,要把此次活动当成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认真抓好抓实,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二是拓展干警学习教育活动方式。除了院党总支组织集中学习讨论,党员干警还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支部要讲好党课,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三是落实“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基础在学、关键在做”、“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要求,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好心得体会,坚持学与做相结合、知与行相统一;三是通过学习引导党员干警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讲学习、勤实践,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抓好落实,争做“四讲四有”的合格法官;四是要紧密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把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在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促进执法办案、提升队伍素质、推进司法改革的实际效果上来,深入开展向邹碧华、陈海法、马海明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公正高效办理每一起案件,打好破解执行难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