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洛宁县法院城郊法庭传来一阵鞭炮声,马某因交通事故成为植物人,他的妻子给洛宁县法院城郊法庭送来锦旗,感谢庭长金利兵为其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使其拿到了13万元赔偿款。
今年5月28日,洛宁县河底镇村民马某因交通事故成为植物人,其妻子多次找肇事者王某要求赔偿均遭到拒绝,无奈,马某的妻子到城郊法庭咨询,想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丈夫的合法权益。城郊法庭工作人员了解到马某受伤致残给家庭带来了巨额的医疗费负担,且马某的孩子正在上学,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法庭当即决定对马某的案件“特事特办”。当天立案并通知肇事者王某和王某所驾车辆的保险公司到法庭调解赔偿事宜,因王某拒绝到庭使调解无法进行,法庭为了早日解决马某家的困境,一方面安排下乡的干警到马某家中看望马某,一方面由庭长带领另外一名干警驱车到80多公里外宜阳县王某的家中做工作,经过法庭多次努力,终于使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及时拿到王某和保险公司的13万赔偿款。
至此,这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于是出现了马某家属赠送锦旗的动人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