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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温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7-02-04 17:19:52


 

    年关将至,为让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2017年1月25日,由洛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石红民带队,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针对涉及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通过司法救助、强制执行、干警捐助等方式,快速反应、集中执行,顺利执结一批涉及民生的“疑难案”、“骨头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为申请人席粉送去赡养费840元

为申请人张兰送去赡养费900余元

为申请人张爱芳送去交通事故赔偿金1000余元

    石红民局长带领执行组首先来到洛宁县西山底乡敬老院,向敬老院院长任竹涛详细询问了生活在敬老院的申请人席粉老人的生活状况并为老人送来了840元的赡养费。随后,执行组辗转50公里,赶赴陈吴乡王召寨村和东宋乡王村为申请人张兰和张爱芳,分别送上900余元赡养费和1000余元交通事故赔偿金。

    在申请人张兰的家中,石红民局长亲手将900余元赡养费交到张兰老人的手中,老人激动的说到:“真是‘雪中送炭’啊,这下可以踏踏实实过个春节啦”。

    活动期间,石红民局长表示申请人领取的不仅仅是执行款,更是公平与正义。今后,洛宁法院将继续把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放在首位,不怕苦、不怕累,用执行工作兑现群众的合法权益,用执行工作换取群众的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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