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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法院:院长亲自审案成为新常态

  发布时间:2017-02-23 16:35:17


   为适应司法改革要求,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洛宁县法院严格落实院领导办案制度。2月21日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红军亲自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赵某涉交通肇事罪一案和黄某涉故意伤害罪一

   在庭审现场,审判长刘红军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充分的举证和质证,根据双方诉辩情况,全面简洁的概括出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展示出很高的庭审驾驭能力。

   据悉,院领导办案制度是洛宁法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院领导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已成常态大量优质审判资源再次回归到审判一线,促进了法院整体审判质效的提升,目前,院领导办理案件数占全院结案数的45%。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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