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洛宁法院邀请辖区内企业、银行业、保险业等各金融机构负责人以及部分律师代表进行座谈。洛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叶鸿臣,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石红民,立案信访局局长金利兵及分管领导和立案、执行、审理民商事案件的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座谈会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叶鸿臣主持。
会上,叶鸿臣表示加强法院与金融企业的沟通与衔接是服务“实力洛宁”建设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改善金融企业在县域内的生存环境,为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助力;有利于弥补金融借款合同的漏洞和瑕疵,为保证信贷资金安全提高保障;有利于提高法院涉金融企业案件处理的顺畅性和高效性。
石红民指出要通过引导当事人在诉讼进行财产保全、法院向律师发放调查令、帮助申请执行人提起拒执罪的自诉等方式,积极探索律师代理执行案件的问题,发挥律师的专业知识,协助法院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提高案件的执结率和实际到位率,着力破解执行难。
金利兵指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加强诉前调解,及时化解纠纷;二是金融企业在诉讼前或诉讼中要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三是在法院的诉前即组织各方当事人对证据进行质证,诉前要通过法院的技术科委托相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组织各方进行诉前调解或诉讼后判决。